第一百二十八章 开庭

      2005年10月15日,港城。高等法院,第7庭。
    这是黄圣依诉星辉公司违约案的第一次庭审。
    法庭不大,旁听席只有四排,坐了二十几个人。
    记者占了前排,后面是黄圣依的家人和几个圈內人士。
    齐军坐在最后一排的角落里,手里攥著那个小本子,没打开。
    黄圣依坐在原告席上,穿著一件黑色西装,头髮扎著,脸上没化妆。
    她看著对面的星辉法务团队,三个人,全是西装革履,面前堆著厚厚的文件。
    周律师坐在她旁边,手里只拿著一份薄薄的文件夹。
    法官进来了,全场起立。
    庭审开始。
    星辉的律师先发言,语速很快,粤语夹杂著英文。
    “黄圣依小姐於2005年6月,未经公司批准,私自为《男人装》杂誌拍摄封面照片,已构成严重违约。
    根据合约第七条第三款,公司有权要求其支付违约金港幣800万元,並履行五年竞业限制义务。”
    周律师站起身。
    “法官大人,我方承认黄圣依小姐违约。但违约金金额过高,竞业限制期限过长。
    根据行业惯例,艺人违约的合理违约金应为实际损失的两倍。
    星辉公司因黄圣依拍摄《男人装》遭受的实际损失,经我方核算,不超过港幣50万元。
    800万元,是实际损失的十六倍。不合理。
    五年竞业限制,在行业內闻所未闻。通常是一年,最多两年。五年,等於终结艺人生涯。”
    法官看向周律师:“你方有无行业惯例的证据?”
    周律师说:“有。我方提交了华南地区三家主要发行公司的分帐协议、解约条款、竞业限制条款作为参考。这些材料已列入证据清单。”
    法官翻了一下文件,点点头:“继续。”
    庭审进行了两个小时。没有结果,法官宣布休庭,择日再审。
    走出法院的时候,记者围上来。
    有人问黄圣依:“你觉得能贏吗?”
    黄圣依说:“不知道。但我会打下去。”
    有人问周律师:“赔偿金额有没有可能降低?”
    周律师说:“有可能。行业惯例是重要参考。”
    齐军站在人群外面,没挤进去。
    他掏出手机,给齐宇发了一条简讯:
    “哥,第一次庭审结束了。没结果。周律师说,下次可能调解。”
    齐宇回:“那就等。”
    10月18日,羊城。
    冰美人办公室。
    齐宇坐在办公桌前,面前摊著一份合同。
    不是星辉的合约,是星辉与某院线的排他性协议。
    齐军从港城带回来的,通过一个中间人拿到的复印件。
    合同只有两页,但內容很重——
    “星辉公司承诺,其旗下艺人在中国內地的影视作品,优先供给本协议院线。
    本协议院线承诺,在同等条件下,优先排片星辉公司的作品。”
    齐宇盯著“优先供给”四个字,看了很久。这不是排他性协议,是捆绑协议。
    星辉用艺人的作品,换院线的排片。
    艺人不知道,院线不声张,星辉两头赚。
    他把合同放进抽屉里。
    手机响了。是周星弛。
    “齐宇,晚上有空吗?一起吃个饭。”
    齐宇说:“好。”
    晚上七点,港城。某私人会所。
    周星弛比齐宇先到,坐在包间里,面前摆著一壶茶,没喝。
    他穿著一件黑色夹克,帽子放在桌上,头髮乱著。
    齐宇进来,在他对面坐下。
    服务员进来倒茶,周星弛摆摆手,让她出去。
    门关上了。包间里很安静。
    “齐宇,你今天拿到了一份东西。”周星弛的声音很低。
    齐宇没否认:“是。”
    周星弛说:“星辉与院线的排他性协议。”
    齐宇说:“是。”
    周星弛端起茶杯,喝了一口:“你知道这份协议是谁签的吗?”
    齐宇说:“星辉的高层。”
    周星弛放下茶杯:“不是我。我不同意。但他们说,这是为了公司的利益。
    艺人太多了,资源不够,要靠协议换排片。
    我说,艺人是人,不是筹码。他们说,艺人就是筹码。”
    他靠在椅背上,看著天花板:“齐宇,你说我该怎么办?”
    齐宇看向他:“周导,您想听真话吗?”
    周星弛说:“说。”
    齐宇说:“您什么都不用办。您不拦她,就是帮她。
    您不替公司说话,就是最好的態度。但您如果想让她少赔点,我可以帮您。”
    周星弛盯著他看了很久:“怎么帮?”
    齐宇说:“您告诉公司,可以谈和解。但不是800万,不是五年。
    是合理的数字,合理的时间。我用行业惯例,帮他们算一笔帐。算出来,他们自己会觉得800万太多了。”
    周星弛没说话。
    过了很久,他开口了:“可以放,但要体面。她不能在外面说星辉的坏话,星辉也不能在外面说她的坏话。两边都体面。”
    齐宇说:“好。”
    10月20日,港城。某酒楼。
    这是齐宇安排的一个饭局。
    名义上是谈內地院线合作,来的有寰亚的林经理、英皇的杨总助理,还有两个齐军不认识的人。
    但齐宇真正想见的人,是星辉的高层——
    陈先生,四十几岁,戴金丝边眼镜,穿深蓝色西装,说话慢条斯理。
    他是星辉的运营总监,负责艺人合约和商务合作。
    饭局开始的时候,大家都很客气。
    敬酒,聊天,谈院线,谈排片,谈明年的计划。
    齐宇不怎么说话,端著茶杯,听。
    陈先生也不怎么说话,端著酒杯,偶尔点点头。
    酒过三巡,气氛鬆了一些。有人开始聊八卦,聊黄圣依的官司。
    林经理说:“800万,五年,太狠了。星辉这次是要杀鸡儆猴。”
    陈先生没接话。
    杨总助理说:“但黄圣依也不对,拍了《男人装》,违约在先。”
    林经理说:“违约是违约,但五年不能演戏,等於判死刑。”
    齐宇放下茶杯,看著陈先生。
    “陈总,您觉得呢?”
    陈先生端著酒杯,想了想。
    “公司有公司的规矩。艺人违约,公司维权,这是天经地义。”
    齐宇说:“那您觉得,800万和五年,合理吗?”
    陈先生看著他:“齐总,您跟黄圣依什么关係?”